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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建明将足协和冯剑明推上被告席

2000-01-09 来源:生活时报 解放 我有话说

本报讯继《无锡日报》状告中国足协侵权案一审胜诉之后,败诉的中国足协尚未有何动作,而此案的当事人之一、《无锡日报》社体育记者胡建明却于7日向他所居住地辖区的无锡市郊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诉讼状,把中国足球协会和中国足协新闻办主任冯剑明同时推上被告席,状告第一和第二被告侵犯其名誉权。

在奥运会足球亚洲预选赛上海赛区的假新闻案中,胡建明从未撰写过类似的文章,发表过类似的言论,却遭到中国足协停止其采访权的处罚,此决定被广泛刊登在全国的许多媒体上。事后其本人也受到他人的冷嘲热讽。冯剑明则在多种场合使用侮辱性的语言攻击胡建明,从而严重损害了胡的名誉权,导致他精神十分痛苦,正常工作已无法进行。

据悉,胡建明本人向法院提出三项请求:1、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对他的名誉侵犯;2、判令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;3、判令两被告赔偿精神损失及其它经济损失20万元。

胡建明表示,几个月来,中国足协及其个别官员对他进行恶劣的人身攻击,侮辱他的人格,诋毁他的声誉,使他无法忍受,为维护个人的尊严,他决意拿起法律武器,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据悉,无锡市郊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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